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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6-12-02 15:47:39

 

2016122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决定免去洪庆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2.决定免去朴红心的州民政局局长职务;

3.免去金镒珠的州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4.免去朱一林的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5.任命曹永吉为州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6.决定任命冯喜亮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7.决定任命韩先吉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8.决定任命朴建龙为州民政局局长;

9.决定任命林永智为州监察局局长;

10. 任命金镒珠为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11. 任命金豪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12.任命金花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3.任命张丽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4.任命李龙俊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5.任命邓艳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6.任命晏丽丽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7.任命朴哲男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8.任命史磊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9.任命申成日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0.任命李娜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1.任命秦承兰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2.任命战明宇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